一卡通借阅证管理办法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19-05-09浏览次数:23

1.读者持本人有效的一卡通进入图书馆。

2.有效的一卡通证件上必须有本人照片、姓名、系别、学号、班级名称,无以上内容不予办理借阅手续。

3.读者离开学校前(包括毕业生离校、休学、退学、教职工离职等)按规定时间停止借阅图书,并按以下程序办理还书退证手续:收到离校通知单后,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还书手续。所有图书还清后,办理退证手续。如有未还清或欠费者,须先还清全部图书、缴清欠费后方可办理手续。

4.读者离校时如不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,则由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图书或赔偿。

5.一卡通丢失后到图书馆业务综合部、OPAC检索机或通过图书馆主页调出个人信息进行挂失手续,然后到一卡通中心办理新的一卡通。

6.读者一卡通,解挂或忘记密码,到图书馆业务部办理。

7.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不得折叠、污损、涂改,且每个学生的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。违返规定者,一经发现,立即扣留一卡通证,暂停借阅一个月,并按有关规定罚款处理。

8 .各分院图书馆照此办法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