续借、预约服务

发布者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19-05-09浏览次数:37

1.各类图书续借只限一次,续借期限为15天。总馆图书到期的前一周方可续借。文学借阅室到期前3天方可续借,续借期限从上次还书期限算起,逾期不办理续借手续。

2.读者可根据需要,按规定在网上办理续借、预约,也可到各借阅室工作人员处办理续借、预约手续。

3.馆藏量复本为零时方可预约,教工预约图书为5,学生为3,“预约图书”馆内保留5天,如读者在一学期内预约三次,均未到馆内办理相应手续,则取消本学期的预约权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