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职工借阅期限更改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6-03-03浏览次数:0

教职工借阅期限更改通知
       为满足教职工阅读习惯、长时间科研用书、教学用书及专业考试用书。图书馆决定更改教职工借阅期限,提供充足使用图书时间,由原来的借阅期限60天更改为90天,借书权限为20册,在图书还期前7天可续借15天(续借日期从还书日起再延长15天)。望周知!!
 
 
 
图书馆流通部
2016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