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发现的眼”摄影大赛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5-04-23浏览次数:0

“发现的眼”摄影大赛
 
一、活动目的:聚焦三风建设,共创文明校园,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,我图书馆也加大读者的入馆文化,为了能更有效的倡导文明图书馆,长春建筑学院图书馆第三届读书月期间将举办“发现的眼”摄影大赛。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,用照相机在图书馆捕捉一些不文明行为,倡导文明,进行自我与他人双重监督。
二、活动主题:发现的眼睛
三、活动内容:图书馆内存在的各种不文明行为,都可做为你镜头下的素材,沙发上搂搂抱抱及脱鞋、睡觉的行为;图书馆内带餐、吃水果、喝饮料的行为,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的行为;随意搬动沙发、桌椅、沙发靠垫的行为;破坏图书馆内相关设施的行为;馆内喧哗、打牌、听音乐、看电影、嬉戏、打电话、玩电脑游戏的行为等等,均可抓拍,记录下这些不和谐的画面,来圆和谐图书馆的梦。
四、活动时间:2015年4月23日——5月23日
五、参赛对象:全体师生
六、参赛要求:
        1.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,作品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。
        2.参赛作品必须是已冲印的作品,尺寸为7寸。任何传统和数字相机拍摄皆可,彩色、黑白不限,参赛作品需为JPG文件,像素不低于500万,不接受合成照片,照片仅可做大小、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。
        3.将参赛作品给予名称、文字说明,说明要准确、简洁,并附上作者姓名、单位、班级和联系方式。
        4.作品可以是单幅,也可以是组照(组照不超过4幅),每人参赛作品不超过两组。
        5.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
        6.参赛者需同意图书馆拥有所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,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、展示、出版等非商业用途。
六、参赛方式: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.参赛作品可通过邮件发至1903848258@qq.com,并将冲印照片(7寸)交到图书馆二楼207办公室 刘老师处。
        2.凡投送参赛作品者,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比赛规则。
七、奖项设置及奖品:
        所有参赛作品将在校本部图书馆大厅展览,图书馆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,评出一等奖1名(鼠标),二等奖3名(优盘),三等奖5名(挂筐),摄影优秀奖5名(纪念品),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品鼓励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图书馆 办公室
2015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