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借阅规则更改通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4-08浏览次数:0
图书馆借阅规则更改通知 | 全院读者: 为发挥图书馆功能性作用,为满足教科研用书,满足读者的阅读量。图书馆决定更改读者的借阅规则,引导更多的同学走进图书馆,祝愿全校师生“好读书,读好书”,从“阅读”到“悦读”,建设书香校园,推动校园文化建设。现具体的借阅规则如下: 教师可借20册,其中各系分院图书馆可借5册,借期2个月,续借15天,只允许续借1次。 学生可借15册,其中小说3册,各系分院图书馆可借5册,借期1个月,续借15天,只允许续借1次。 产业学院读者15册,借期15天,续借15天。只允许续借1次,共享总图书馆流通部各借阅室资源,借期1个月,不共享其它分院图书馆资源。 图书馆诚挚希望您的到来,流通部全体人员竭诚为您服务。 图书馆流通部 2014年3月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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