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2-03-14浏览次数:0
全院师生: 根据新馆建设需要,原在老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(包括集体借阅证),要求必须在3月28号之前全部还回,以便图书馆及时进行加工处理。如不按期返还,过期后果自负。 还书地点设在“管理学院分馆(管理学院教学楼三楼304室)。 敬请互相转告! 望周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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